一切法自相空義

一切法自相空義 佛光大辭典
一切法自相空義    意指世間一切法自相具空無自性。自相,即自體之相;一切法空、無我等之理,生住異滅等之相,是共相。大毘婆沙論卷三十四(大二七‧一七九中)載:「諸法自性,即是諸法自相;同類性是共相。」唯識述記二末曰:「如五蘊中,以五蘊事為自相,空、無我等理為共相。」五蘊中的「色」,四大假合而成,本質是空,受想行識乃至一切法亦復如是。故自相共相,重重相望而無盡,遂無自相之實體。p19